办案用时短 结案效率高 法律效果好 白沙检察院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宋飞杰
11月20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扎实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该院自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立足办案实际,从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繁简分流、释法说理、流程监控5个方面,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在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2019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全省排名第二。2020年1月-10月,认罪认罚适用率94.26%,居全省第二。
领导一线办案做先锋
自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该院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作为争创全省第一工作目标里的重要一项工作,由检察长统筹规划,专题召开检委会进行专题部署,以学习会议、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不断强化干警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并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
2019年以来,该院领导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5件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件7人,副检察长办理10件1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件10人。
宣传开路提高知晓率
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推行伊始,该院首先组织组织刑事办案检察人员集中强化学习,将学习贯穿于日常办案中,让检察官真正理解“认罪”实质,掌握“认罚”内涵,全面且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
在让检察官充分掌握了认罪认罚制度的同时,该院在12309服务中心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让过往群众了解什么是认罪认罚,认罪认罚有什么作用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为让犯罪嫌疑人了解认罪认罚制度,该院检察官深入监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讲,确保每一名在押人员都能听得懂,并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光盘,让在押人员在监室内传阅学习;另外还把印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板张贴于监仓,便于他们随时学习。同时,在办案中通过面对面答疑解惑,使他们认识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自推进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以来,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宣讲认罪认罚制度后,有17名在押人员在讯问之前,主动向承办检察官提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释法说理是该院在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时的宣传方法。在办案中,为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适用,检察官协同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及犯罪嫌疑人亲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案件在办理中既有社会效果又有法律效果。
2019年10月15日晚上,白沙县七坊镇符某青、符某亲、符某官、周成某等人酒后到白沙县某石业有限公司石场找吴某无果,4人一起将吴某的小轿车打砸后,各自回家。10月31日,白沙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符某青到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符某亲、符某官、周成某3人在逃。11月27日,白沙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符某青提请白沙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了解到,白沙某石业有限公司石场在白沙县七坊镇开采、运输石材过程中,对符某青等4人居住村造成噪音污染,道路损坏、阻塞等影响,是案发诱因。白沙某石业有限公司石场要在七坊镇长期经营,应和附近村民和睦相处,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双方如不妥善处理好关系,可能会造成矛盾激化,引发不良后果。后经过检察官反复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释法说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成功使在逃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审查起诉阶段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与白沙某石业有限公司石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缓解了企业与附近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内外兼顾求最佳效果
自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推行以来,这项制度融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但在刑罚的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在公安机关阶段,为了节约司法资源,要求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对犯罪嫌疑人的自愿认罪认罚意见记录在案,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自该项制度开展以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同意认罪认罚72人,占所移送案件31.5%,提高了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
《关于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值班办法》是该院根据白沙县律师少、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与白沙县司法局会签的律师值班制度。该制度让值班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和相关办案中,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以求从宽处理。2019年以来,白沙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协助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67件84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总人数的44.4%。
在疫情期间,针对值班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提出运用微信视频等科技手段,探索适用“远程视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模式,异地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7件9人,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质效。认罪认罚联席会议机制是该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就量刑建议和从宽限度的把握等事宜进行协商,从而形成了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合力。
同时,该院每月对当月认罪认罪适用率情况开展深入分析,重点对未能适用的案件遇到的程序及实体性等问题进行常态化交流分析,统一办案标准与尺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强化监督把好三关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既能节省司法资源又能提升办案效率。在办案中,为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依程序办案,该院以创先争优为理念,强化监督把好“三关”,使每一宗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同时在办案中注重加强教育转化,修复社会关系,强化释法说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办好案争一流是该院以“十年青年文明号”指引下,干警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对自己的要求。程序关、公正关、廉洁关是该院干警在办案时要必过的“三关”。由案管部门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监控,严格审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启动的条件、具体的实施过程;由控申部门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工作的社会效果进行见证;由案管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监督,随时查询和跟进案件进展,严肃查处办案过程中的钱权交易、用钱买刑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历史和纪律的检验。
同时,该院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制定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等举措,加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内部监督规定,构建多层次内部监督网。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照规定规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行使。
今年以来,该院多举措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同时,优化办案流程,使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审查起诉案件办结平均用时天数19.1天,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办案用时最短仅1天,案-件比为1.034,位居全省第一;办案质量得到提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提出量刑建议87人,其中确定刑62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率100%;认罪认罚服判率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情形大幅减少,法院一审判决81人,无一人上诉,一审判决服判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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