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加强重大卫生风险防范 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本报万城6月17日电(记者李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从6月17日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海南省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推动上述决定和法规有效实施,加强重大卫生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市县实地检查和委托市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省18个市县(除三沙市外)执法检查“全覆盖”。
实地检查将由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三亚、儋州、万宁、保亭、临高五个市县开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担任副组长。检查组将在听取市县政府汇报的基础上,针对有关法律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赴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交易市场、餐馆酒店、冷库、海关边检口岸及相关监管平台等,围绕着全面禁止和惩治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情况,严格禁止非法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情况等重点开展检查。
6月17日当天,检查组前往万宁小海野生动物栖息地、万宁市万城镇流溪村绿岛果子狸养殖基地、北大镇六角岭山鸡养殖场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与万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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