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且酒驾摩托车 一驾驶人被保亭交警罚款3650元
本报讯(记者赵世馨麦文耀通讯员吴淑华)8月23日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城区文明中路和新兴路交叉路口例行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时,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天20时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执勤民警的视线,车上有2人,只有乘坐人佩戴了头盔,在发现交警执勤后,驾驶人把车开上了人行道以躲避交警执法,但带队民警立即指挥队员上前将该车拦截。在盘查询问的过程中,驾驶人及其家人对交警的问询含糊其辞,避而不答。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驾驶人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并表示自己中午喝了一瓶啤酒。随后,执勤交警通过核实比对,发现其提供的信息为虚假信息。
在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下,驾驶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提供了真实身份信息。经核查,驾驶人黄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黄某龙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被保亭交警依法作出罚款36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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