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驾驶冲锋舟侧翻致5人溺亡 保亭县检察院依法对石某取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提起公诉
□记者畅凯
本报讯日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垃圾中转站站长石某取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由保亭县人民检察院向保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保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1年2月15日上午,石某取作为保亭县毛感乡垃圾中转站(含毛拉洞水库库区环境保护卫生清理工作)站长,应妻子朱某甲要求,驾驶该中转站冲锋舟(核载人数约13人)载朱某甲、朱某乙、朱某丙等17人(包括石某取在内共计18人),前往水库对面自家山寮。石某取违规驾驶冲锋舟,未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当冲锋舟行至距离对面岸边约30米时,船头进水发生船体侧翻、5人溺亡的重大事故,依法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石某取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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