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1〕1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南侧,地块编号为CJ-2020-XHTP-07-0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1、凡在海南省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失信被执行人。(三)地块产业准入条件:低碳制造业。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5日到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供电宿舍C栋7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五、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7日10时00分。七、开发建设要求(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三)竞得人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2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2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0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四)该地块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具备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三)该宗地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四)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履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执行情况。(五)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六)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报价手续,节假日除外。(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八)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九、咨询方式: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供电宿舍C栋7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联系人:麦先生、陈先生;咨询电话:0898-26630913、66793886、65303602;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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