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省公安厅部署专项整治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不可掉以轻心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记者良子特约记者周平虎)3月15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针对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该厅部署海南省各地公安交警立即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据悉,3月12日,昌江县境内705县道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骑乘摩托车的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受伤。对此,省公安厅督促属地警方对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认定,协同省教育厅开展深度调查,研究推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整改措施。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重点整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骑乘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2020年,海南省共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327起,造成未成年人死亡58人,受伤37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5.2%、9.0%、14.8%。据分析,海南省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农村和城市道路多发,驾乘摩托车事故多发,周末和上下学时段事故多发,非在校学生事故多发。
分析指出,影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一是监护人安全监护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监护人交通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不强,存在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闯灯抢行等“交通陋习”,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不好,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二是学校安全教育未入脑入心,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宣传教育的效果欠佳,未成年人自我防控意识差、避险能力缺失。非在校学生教育缺失。三是农村警力严重不足,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农村大多数学校没有配备校车,多数学生乘坐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上下学。城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交通结构多元,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多,交通乱象比较突出。
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和省安委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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