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入户调查不认真致错误认定、危房改造审批故意隐瞒情况澄迈县4人员被处分
南国都市报11月29日讯(记者石祖波)记者从澄迈县纪委监委获悉,澄迈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两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2017年5月,金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韩忠和廖坤和在开展2017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了解被核查对象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家庭收入等情况,导致不符合2017年农村低保续保条件的李某胤一户被错误认定为符合续保条件并予以续保,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5760元。2019年5月,韩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廖坤和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澄迈县桥头镇西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章才,西岸村党支部委员王槐德,在开展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明知村民王某善和王某云的土坯房(危房)改造申请不符合规定,仍审批同意上报,并在上级土坯办验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导致王某善、王某云分别获得土坯房(危房)改造补贴1.8万元和2.2万元,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损失4万元。2019年6月,王章才和王槐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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