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医疗设备收好处费澄迈县医院设备科原主任受贿 14.45万元
南国都市报10月7日讯(记者何慧蓉)澄迈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原主任黄永青在采购医疗设备方面,收受销售代表等好处费共计14.45万元。在全额退赃、认罪之后,黄永青被澄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黄永青,今年46岁,大学文化,曾先后任澄迈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原主任、科教科主任。2011年8月,西安一家公司与海南一家公司向澄迈县人民医院销售了一辆救护车及相关急救医疗设备。2011年12月某日,该二家公司销售代表潘某在澄迈县人民医院的停车场处送给黄永青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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