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法院执结3起罚金案 40万元案款上缴国库
本报讯(记者王季通讯员王双)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成功执结3起数额较大罚金案,将40万元的罚金案款全部缴纳至国库。
2017年,王某电、符某、李某雄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处罚金20万元、10万元、10万元。澄迈法院于今年7月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某电、符某、李某雄因犯受贿罪被处以罚金三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电、符某、李某雄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及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王某电、符某、李某雄在收到银行冻结信息后,迅速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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