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报废车辆的公告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期间,我大队民警依法查扣的一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以及已处理的交通事故所扣留达到报废的车辆予以报废公告,请被查扣的车辆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办理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置,并将报废处置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详情请查询:(微博、今日头条)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查扣报废车辆登记清单)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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