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拒发2.5万元征地款法院为外嫁女追回
南国都市报11月23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聂秀锋姜慧娇)20日,随着25000元执行案款进入澄迈法院专门账户,5名外嫁女的征地补偿款终于有了着落。从立案到执行款到位,仅用了8天。
2014年12月,澄迈福山镇某村委会获得征地补偿费900万元,该村每人获得5000元,但郑某等5名外嫁女却被拒分。郑某等5人虽已出嫁,但户口并未迁出,且拥有该村土地,她们诉至澄迈法院。法院认定,郑某等5人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判决村委会应分给每人5000元征地补偿款。
村委会并未履行法院判决,11月13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官送达协助划拨通知书。11月20日,25000元执行款已进入法院专门账户,案款将很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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