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醉酒驾驶机动车 儋州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马宏新许光伟通讯员张科海)9月17日,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人员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刑事拘留。
9月15日晚,儋州公安交警以“百日安全行动”“一盔一带一线”“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推动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并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全市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
当晚,该支队采取错时执勤,夜间巡查、设卡等方式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把过往的客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利用酒精检测棒、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及违法停车、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朱某驾驶琼FN30XX号牌小型客车,行驶至乌那线万福东路路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朱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样,黎某振、赵某金、邱某室及赵某4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静脉血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9月17日,鉴定结论作出后,该支队依法对朱某等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人员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5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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