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医疗救助投入九千八百五十八万元,贫困患者应治尽治“五保障”发力 患者负担轻
■本报记者刘袭特约记者李珂
近日,儋州市东成镇吴村村委会田表村贫困群众李淑乾在儋州市人民医院接受了白内障手术。“做完手术3天出院,右眼看得清楚。”李淑乾说,是“光明扶贫工程”项目让她重见光明。
“光明扶贫工程”项目,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白内障患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整合社会资金,按照单眼1500元的标准补贴医疗费用。2017年至今,该项目已帮助儋州市151名白内障贫困患者重见光明。
为确保贫困群众不再因病致贫、脱贫群众不因病返贫,儋州建立健全“三免五保障”机制,“三免”即免交个人新农合年度缴费、免交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免缴住院押金;“五保障”即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专项资金五项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40种慢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大大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020年,贫困患者凭转院介绍信到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2016年以来,儋州在医疗救助领域共投入9858万元,今年累计补助农村贫困人口个人费用参保786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934人、低保户8659人、特困户1041人,累计代缴保费1985万元;1月至9月,该市贫困人口就医2.78万余人次,总医疗费用1.04亿元,“五道防线”累计报销966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3%;全市11662名慢性病贫困患者全部办理慢性病证。
确保医疗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不漏掉一人。大成镇新风村委会明理村村民符增河的儿媳妇在2014年脱贫,因没有缴纳新农合费用,2019年10月生孩子的9060元住院医疗费,被有关人员认为不符合报销政策,不能报销。帮扶责任人、挂职村党支部委员羊杰灵查到符增河今年仍享受脱贫不脱扶贫政策的待遇,帮助他儿媳妇从儋州兜底保障项目资金报销90%的医疗费,落实了医疗扶贫政策。
目前,儋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9317人,其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的有4341人,已全部获得慢性病规范化随访服务;患有30种专项救治大病病种的有2857人,已实现应治尽治。全市边缘户患者282人,其中患有4种慢性病的有91人,已全部获得慢性病规范化随访服务;患有30种专项救治大病病种的有85人,已实现应治尽治。
(本报那大1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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