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章体制机制改革措施逐步落实 医疗和药品保障制度健全
关键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琼府办〔2018〕4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医改〔2020〕1号),坚持党的领导,将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省级医院试点开展院长年薪制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十三五”期间共安排医疗能力提升服务补助资金4.1344亿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建立了医改月监测制度,组织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全省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项工作督导,强化了公立医疗机构监管,规范了合理检查结果互认。2019年1-12月全省医疗费用增长幅度14%,全省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平均值27.3%,全省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0.5元,全省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5.9%。
关键词:
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
海南省加快建设按人头总额预付的紧密型医联体。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全省所有省属三级医院均参与医联体建设。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关键词: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监测全覆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纵向建立省、市(县)、医疗机构三级监测预警应对体系,横向调整完善由我委牵头的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共建成5家大型现代化药品物流骨干企业。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现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鼓励单体药店加入零售连锁企业,提高零售连锁率。在海口市开展互联网电子处方试点工作,推广电子处方、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实现网上问诊、药店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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