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车被查扣报复执勤交警一司机被海口美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庄鑫斌王娇)男子梁某兴驾驶运输土方车辆多次违章被交警查扣,竟纠集多人报复执勤交警。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梁某兴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6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梁某兴长期在海口市经营土方运输业务,运输土方的车辆多次因存在超载、超高、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扣。2017年12月3日晚,梁某兴驾车途经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时被执勤交警陈某某等人查扣,因此怀恨在心,寻机报复。次日,梁某兴饮酒后产生报复执勤交警陈某某的念头,电话联系林某弟、王某亮(另案处理)等4人,驾车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和白驹大道交叉路口。梁某兴见陈某某站在路边执勤,二话不说,迅速下车手持高尔夫球杆追打陈某某,打不到人就对停放在路边警车打砸,王某亮等人也手持木棍一起砸车。随后,梁某兴等人一起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警用汽车受损价格为人民币5573元。案发后,梁某兴已赔偿全部修车费用。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兴醉酒后,为发泄情绪,在公共道路上手持高尔夫球杆打砸警车,致使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5573元,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梁某兴自愿认罪且事后已赔偿全部修车费用,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梁某兴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对梁某兴宣告缓刑。
据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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