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持锁头 砸伤路人一男子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刑
发生争执持锁头
砸伤路人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庄鑫斌王倩)卢某骑电动车与过路的王某发生争执,卢某用锁头砸伤王某。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据了解,2017年6月10日,被告人卢某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险些迎面相撞。站在人行道上的被害人王某见状评论卢某的驾驶行为。卢某听到后遂停车与王某发生言语争执,拿起电动车上的U型锁用力砸向王某脸部,造成王某左眼受伤,卢某当场弃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损伤属重伤二级,属伤残七级。
美兰法院经审理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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