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28.95克 他获刑3年
本报讯近日,海口秀英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毒品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6月7日凌晨4时许,吴某在海口一KTV包厢内以600元价格向李某购买两包毒品准备用于贩卖。凌晨5时20分许,吴某在海口市秀英区一酒店将其从李某处购得的毒品贩卖给购毒者,交易完成后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民警抓获。随后,在吴某带领下,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路一住处将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抓获,在其身上和家中缴获毒品混合物及毒品共计28.95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贩卖含MDMA成分的毒品混合物12.31克、含MDMA成分的毒品7.34克、含尼美西泮成分的毒品9.3克,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记者刘柯娜通讯员宋秋婷
新闻推荐
租户撒泼拒付房租还咬伤民警 暴力妨害公务致二人轻微伤获刑1年
租户撒泼拒付房租还咬伤民警暴力妨害公务致二人轻微伤获刑1年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宋秋婷)付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