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派件 “放柜就走” …… “双11”后快递服务“打折扣”送货上门 变下楼自取
本报讯对于剁手党来说,“双11”之后是“收货节”,每天望眼欲穿期盼见到的人就是快递小哥。而对快递企业和快递小哥来讲,每年的“双11”都是“年终大考”。据了解,从13日开始,海南省快递派送开始进入高峰期,预计20日后开始逐渐回落。
近日,也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了在等待快递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不愉快,如快递员送件敷衍、未经收件人许可将包裹随意放在物业或快递柜、快递送达无提醒等等。记者张野
“摆摊”式派件
“包裹摊在路边,报姓名即可领走,被冒领咋办?”
“双11”当天,海口市民罗先生在网上买了一双鞋,收货地址填的是单位地址。15日上午,罗先生接到快递员电话,让其去单位旁边的省妇幼保健院取快递。
罗先生有些纳闷,以往包裹都是由快递员送到单位前台,这次是怎么了?但考虑“双11”期间快递员派送的包裹比较多,罗先生没有过多计较。
当天中午,罗先生来到省妇幼保健院门口,眼前的景象还是让他吃了一惊——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包裹被堆积在马路边,仅有一名快递员在旁边看守。
“我问快递员哪个是我的包裹,他看了我一眼问我叫什么名字,就让我自己找。”罗先生翻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到自己的包裹。“没有任何签收环节,我拿起包裹准备离开,快递员在旁忙着应付其他收件人。”罗先生说,“省妇幼保健院门口车来车往,且不说包裹随意堆在路边的安全问题,就说整个取件环节,没有任何身份核实就可以拿走,要是被冒领怎么办。”
罗先生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双11”过后,快递量暴增,很多快递员来不及一一送件,便将包裹一股脑地摆放在小区空地内,“摆摊”派件成了小区一景。
15日中午11时许,海口大地豪庭小区的凉亭下,快递员将大大小小的包裹摊开,等待收件人前来取件。
快递员告诉记者,“双11”后快递爆仓,以前一天平均七八十件,现在每天都要在200件以上,时间紧数量大,所以很多快递员采取这种“摆摊式”的送件方式。
这种情况在高校内尤为突出。16日中午,海南大学一食堂门口的草坪上,站着两三名来自不同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们脚下是“成片”待取的包裹,记者观察一段时间,从食堂用完餐出来取包裹的学生还不少。
记者了解到,该校这种“摆摊”派件的形式由来已久,“一直都是在这取快递,快递员一般中午到,给我们打电话,正好也是吃饭时间,吃完饭顺便把包裹拿了。”刚刚取完包裹的秦同学说。
而快递员们也表示,学校的包裹量本身就大,每一个都送上门不现实,而且学校也不允许快递员进入学生宿舍。
“放柜就走”
“有了快递柜后,包裹不经同意就放柜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包裹从快递员到取件人手中这“最后一公里”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包裹到了但人不在家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至于出现“门把手签收”、“水箱签收”等情况,直到快递柜(箱)的出现,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有了快递柜以后,快递员都变懒了,也不问收件人在不在家,电话短信都没有,直接将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市民汤先生表示,他觉得这个做法有些不妥。
市民王女士同样指出,快递柜是在包裹交接不便的情况下使用的,但是现在成了交接包裹的唯一渠道,“如果收件人在家的话,最好还是能够当面签收,或者快递员要在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包裹放在快递柜。”王女士说。
此外,现在很多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快递柜中既不打电话也不发信息告知,导致收件人不能及时拿到包裹,“有一次我在网上买了生鲜,快递员放到快递柜,没有短信通知也没有打电话,只有一条微信提醒,后来我一忙就忘了,等记起来再去取,发现生鲜都臭了。”汤先生说。
市民张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烦恼,他表示:“快递员不告诉我一声就把包裹放进快递柜里,导致时常超时取件,每次超时,就得拿出手机扫码付取件费才能取出。快递员送快递,凭什么要我自己付费取件?”
快递员委屈:
派件量与收入挂钩,“每件都送上门,一天送不了几家”
快递业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以前,快递员送货时在电话里这么说:“您好,有您的快递,您在家吗?”或者“您好,快递到学校门口了,出来取一下吧!”电话里,快递员总是很客气。但最近两年“画风突变”,快递员喜欢这么说了:“您好,包裹我放在快递柜里了,方便时您来取一下。”哔,电话挂了——这么快的交接速度,恐怕您还没反应过来,快递就名义上替您本人签收了。
消费体验越来越差让消费者对快递服务心生抱怨,而快递员们也有自己难以言喻的苦衷。
“以前网购的人少,包裹量不大,快递员有时间和条件送货上门,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都有大量的包裹要送,每件都送上门的话,一天送不了几家。”快递员阿星说。
他告诉记者,现在每个快递员基本上每天最起码要送60多件快递,快递员的送件量跟收入是挂钩的,送的越多,赚的就越多,所以都在追求“效率第一”。
此外,随着网购的日益发达,任何商品都可以在网上购买,但是并不是任何商品都方便送货上门,“比如一些大件的家电家具,一个人根本没有办法送货,更别说送上门了,只能取件人自己去网点取。”阿星说。
律师说法:包裹应送货上门,放入快递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那么,对于快递员放柜就走的情况,行业该如何监管呢?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员不想送货上门的话,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如果收件人同意放在快递柜中,那么快递柜就成为了"约定的收件地址",若征得收件人同意,无需当面验收。”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汤律师解释,快递员将快递寄放在快递柜以及是否违规的的首要条件是:是否征得收件人同意,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放入快递柜,属违规行为。“所以,快递员在送件前有必要跟收件人进行交接确认。”
此外,《快递暂行条例》中也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从某种程度上说,对快递柜运营企业是一种鼓励态度。”
新闻推荐
省检察院聘请13位专家学者组成检察工作智库 借助“外脑”提升能力强化监督
本报讯(记者曹飏通讯员朱璇)11月16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检察工作智库成立仪式暨2018年全省检察理论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