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承诺“考不过退款” 输了官司仍不退钱海口龙华区法院“雷霆攻坚”,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压力,承诺将退还全部培训费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毛雨佳蔡莉
本报讯为确保决胜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打好“雷霆攻坚”结案战役,全面提升执行质效,11月17日至18日,海口龙华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集中力量对小标的案件(标的额5万元以内)进行专项执行清理活动,迅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彰显了执行威慑力。此次集中执行,龙华区法院共出动干警34人、后勤人员5人、宣传人员1人,邀请了人民陪执员5人、人大代表1名,共计46人次一起投入到集中执行行动中。
培训机构承诺“考不过退款”却不兑现
海口的张女士、邹女士一直想考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她们从朋友处获悉,海口某财通公司是一家专门针对学员考前培训的培训机构。2016年2月,海口某财通公司业务经理于某接待了张女士、邹女士,于某承诺收取培训费5000元,考不过退款。随后,张女士、邹女士与海口某财通公司签订了协议,并现场各自交纳了5000元培训费(包含三科课程,经济法1600元、会计实务课1800元,财务管理1600元),协议约定0至40分不予退费。交钱后,张女士、邹女士专心培训。2016年8月,两人参加了中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2016年10月,成绩公布,张女士、邹女士均未及格,两人各有一科成绩在40分以下。
张女士、邹女士遂找海口某财通公司要求退费,该公司拒绝。2018年3月,张女士、邹女士将海口某财通公司诉至龙华区法院。2018年6月,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海口某财通公司退还张女士3400元培训费,退还邹女士3200元培训费。判决生效后,海口某财通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张女士、邹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海口某财通公司早已关门大吉,经线上线下查询,该公司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经过实地走访多名该公司曾经的办公楼物业工作人员、周围邻居,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年接待过张女士、邹女士的业务经理于某,虽另起炉灶成立了新公司,但其定期帮海口某财通公司交纳物业费,近期还帮海口某财通公司处理部分业务。经过多方查找,11月17日,执行法官联系上了于某。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析理,于某承认当年介绍张女士和邹女士参加培训他从中获得抽成,于某担心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自己的新公司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影响公司经营。于某慑于执行压力,最终配合执行,承诺11月21日前退还全部培训费。
雇主拖欠保姆7000余元工资拒不支付
周女士是屯昌人,2015年6月到雇主卢某家当保姆,双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周女士为卢某带孩子和提供一般家庭服务。周女士在卢某家干了5个月只领到6000元工资,雇主卢某再未向其支付工资。
2016年6月,周女士将雇主卢某告到龙华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卢某向周女士支付劳务费7828元(含月工资及不休假工资)。卢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周女士遂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同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卢某的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依法进行查控,依法扣划了银行账户余额2500元。在法院实施一连串的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将拖欠周女士的工资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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