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检查督导海口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 重新排查“保护伞”线索
本报讯(记者曹飏通讯员周彬)11月20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海燕带领督导组一行到海口市检察院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海口市检察院、海口中院、海口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据了解,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长讲话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在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督导督察,建立省级领导联系包片督导工作机制”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决定于11月12日至11月23日期间,由省检察院领导分别带领7个督导小组,对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
会上,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童伟华、曾广津分别就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海口市检察院近期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汇报。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也就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建议。
高海燕听取汇报后,对于海口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有序、扎实有效。高海燕对海口市检察机关下一阶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将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落实到改革开放的各个领域;要有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充分理解中央、省委及省院对于扫黑除恶的各项部署,逐步深化认识,形成政治自觉;要深入贯彻“捕诉合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靠前办案,通过办案来不断推进“捕诉合一”机构改革;要严格公正司法,牢记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应当精准打击犯罪,绝不能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要让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密切配合联动,在检察各个环节发现“保护伞”问题要及时移送,同时要做好对已审结案件的倒查工作,重新排查“保护伞”线索;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警扫黑除恶专项培训力度和广度,提升办案能力,同时要严肃办案纪律,绝不能让腐败问题从内部滋生。
新闻推荐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开展“冬季攻势”交通百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