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审查起诉期间赶紧还款 海口两“老赖”获申请执行人谅解,检察机关免予起诉
本报讯(记者肖瀚通讯员莫家盛)海口海事法院近日将杨某、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立案侦查,在公安局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获得被执行人谅解后免予起诉,该宗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某花与被执行人杨某、黄某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经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向杨某花偿还借款。经法院多次督促,杨某、黄某不仅拒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将法院依法扣押的船舶私下转卖他人。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对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杨某和黄某的行为严重阻挠法院正常执行工作,2人抗拒执行情形非常严重,已经涉嫌犯罪,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移送公安机关后,执行法官仍然继续跟踪关注案件侦查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及补充提供执行案件相关材料,同时一直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完成大量细致认真的侦查工作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决定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执行法官及公安、检察等多部门的积极联动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寻求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在检察机关审查期间,被执行人杨某和黄某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88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对其拒执行为表示谅解。检察机关作出免予起诉的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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