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采取强制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3年执结民商事执行案2163件
“我立即联系还款,请不要拘留我。”今年7月,因拒不报告财产、逃避债务且态度强硬,海口某物流公司董事长刘某被法院司法拘留。在他双脚踏进拘留所那一刻,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立即请求工作人员联系公司副总筹钱履行还款义务。该案是海口中院加大执行力度,遏制规避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海口中院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惩治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执行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滥用诉讼程序、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等规避执行的行为,共执结民商事执行案件2163件,结案率87.78%,兑现执行标的额21.21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让“老赖”处处受限
2017年11月14日,黄某某在武汉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成长钱包”平台借款2500元,借款期限7天。期限届满后,黄某某一直未予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某一直回避执行并玩起了“躲猫猫”,“查人找物”成为摆在执行法官尚宏涛面前的难题。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户籍地址找不到人,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无人接收被退件,网络、线下财产查询都未能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6月1日,海口中院依法将黄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黄某某仍不现身,也不自觉履行义务。7月6日,海口中院将黄某某的失信信息推上今日头条弹窗曝光,黄某某的亲朋好友相继收到了弹窗消息,黄某某得知后恼羞成怒,打电话给尚宏涛说,“我不怕丢面子,就是没钱还!”
在过去的一年,海口中院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及时向相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名单嵌入信用海口诚信平台。”海口中院执行局局长蔡红曼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口中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税务局、物价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据介绍,有的“老赖”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受到信用惩戒,投资经商被拒之门外;有的“老赖”因为信用记录不良,在银行贷不到款,成立公司被拒绝,甚至还有的拿不到培训证书,连工作都找不到;有的“老赖”行为违法严重,被司法拘留或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立审执配合
形成反规避执行合力
“5年了,终于拿到了"朋友"借我的大部分钱。”今年8月,家住海口的市民王女士接过20万元现金激动不已。王女士涉及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她于2013年贷款借给朋友用于工程周转,没想到工程结束后,朋友却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随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官历时一个月的执行调查工作,成功冻结对方银行款项。
据蔡红曼介绍,今年以来,海口中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执行攻坚,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向转移、隐匿财产,制造无履行能力假象的行为宣战,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017年9月,该院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立案阶段积极向当事人提示诉讼保全的权利和申请诉讼保全的必要性,及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并加强对保全财产的实际控制等。在审判阶段关注执行工作,尽可能地采取保全措施,尽可能地减少义务人规避执行的机会,考虑审判后的执行,注重判决主文的执行可操作性,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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