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对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为近年来全省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犯罪宗数最多的涉黑犯罪案件海口
甘波今年53岁,外号“波爹”,其干儿子陈某辉外号“太子辉”。甘波团伙称霸一方,聚敛6700多万元。公诉机关认为,甘波网罗多人,形成成员多达33人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8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导致1人死亡、5人轻伤等严重后果;该组织称霸一方,对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该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15项罪名。
庭审中,甘波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及犯罪事实。
因涉案人数多达54人,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持续7天。
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通讯员宋研文/图
自家楼房做据点存放凶器开茶艺馆当“办公”场所
起诉书指控:甘波自1990年代开始,伙同被告人陈昌红等人在其所居住的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一带,逞强斗狠,横行霸道,实施强占土地、伤害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其势力和影响不断扩大,逐渐称霸一方。
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之后,甘波纠集陈昌红、陈某辉等人,以亲属、同乡、狱友关系为纽带,网罗大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组织充当打手和帮凶,盘踞江东一带。2013年8月,甘波等人强揽“江东大道一期”土石方工程,非法获利1600多万元。以该事件为标志,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该组织内部层级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强揽工程时有明确分工,先由甘波等人出面对被害人进行言语威胁,一旦被害人不从,便使用围堵工地、打砸机械、殴打工人等暴力手段强迫被害人屈从。强揽工程后由陈昌红等骨干成员负责组织施工。
甘波自建的一栋位于海口市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的三层楼房(名为“大塘”),是该组织存放枪支、刀具和钢管等凶器的据点,作案时组织成员们在这里集中,作案后组织成员躲藏在此逃避打击。位于海口市兴丹路的恒恒源茶艺馆,是该组织日常见面和布置任务的“办公场所”,甘波经常在此强迫被害人接受其高价承揽工程或低价转包工程等非法要求,也用于招待为该组织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
2016年底,甘波又在海口市琼山大道旁违法建设了一栋五层楼房,开设东头咖啡厅作为组织的办公和聚会场所。
强揽工程开赌场参股网络赌球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报酬
该组织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码头、沙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6700多万元的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用于供养组织成员。获得的收益由组织头目和骨干成员参与分红,一般成员发放工资报酬。
为笼络和控制组织成员,甘波及陈昌红等骨干成员经常在节假日组织聚餐和分发钱物,日常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包厢免费供成员娱乐。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为其疏通关系以逃避处罚,被查处后由组织出钱交看守所生活费,找被害人调解、赔偿,并资助成员家属,出狱后还给予经济补偿,成员受伤由组织提供医疗费。
为了争夺地盘、增强威慑力,甘波、陈某辉等人非法购买并长期持有枪支。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该组织成员经常集体出动,不计后果,随意在公共场所使用钢管、砍刀、斧头、枪支打砸施工机械、故意伤人,给当地的工程项目建设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
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揽了“江东大道一期”、“滨海路二期”、“如意岛”等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多个主要工程,对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人民群众安全感降低。
2017年初,被告人甘波和其妻子杨某开设的东头咖啡厅营业后,鲍某礼(另案已判刑)与负责管理该咖啡厅的陈某辉商量在咖啡厅内开设赌场,并提出除了正常的包厢消费外每天再另付500元作为场地费,并每天向陈某辉交赌场管理费用1000元。甘波、杨某斐、陈某辉同意后,将咖啡厅三楼8306包厢提供给鲍某礼,作为固定的赌博场所。2017年12月,甘波开始与吴某合作网络赌球业务。
横行霸道殴打致孕妇流产169万元行贿村委会主任
2015年至2017年,甘波横行霸道,逞强斗狠,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015年4月30日19时许,甘波在自己经营的恒恒源烟酒行内听到其妻子杨某在门外和林某因停车琐事发生争吵,遂冲出门外,朝林某的头部猛击一拳,致其流产,左眼受伤。
2017年一天晚上,醉酒的甘波被送回家时,与他人因抢道发生争执,路过的陈某劝解甘波,被甘波推开。甘波回到家后仍非常生气,遂闯至陈某家中,用手掐住陈某的脖子,并将陈某的母亲推倒在地。
2013年至2016年期间,陈亚文为甘波从中弘公司拿到新东大桥土方项目、如意岛租地项目提供帮助,利用担任东和村委会主任、村支书的职务便利,多次组织村干部及村民开会或亲自做村民思想工作,解决中弘公司征、租土地面临的村民阻拦问题。在陈亚文的帮助下,甘波顺利拿到上述工程,为感谢陈亚文的帮忙并且为继续获得陈亚文的支持,甘波指使他人分三次送给陈亚文40万、39万、90万共计169万元。
此外,陈某辉等人帮助甘波争抢工程过程中,在江东大道随意殴打他人,陈亚文报警后通风报信,通知陈昌红、陈某辉等人逃跑。
2013年、2014年间,甘波等人为了拿到“江东大道一期”土方工程及如意岛相关项目,找到时任中弘公司外联部经理的段耀路,分三次送给他85万元和价值1.3万元的两部苹果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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