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尤魁 受贿700余万财物获刑11年半

海南特区报 2019-01-02 10:22

本报讯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尤魁,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施工、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现金374万元、价值340万余元房产1套。近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王尤魁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记者刘柯娜

收受374万元“好处费”及1套房子

2010年10月,省水电集团决定将五指山丹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春公司)的“在水一方”住宅楼工程委托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集团)代建。郑某得知此信息后,为承揽该项目的施工业务,于2010年下半年在海口白龙南路琼苑宾馆停车场送给王尤魁10万元。王尤魁接受海建集团的提议,同意由郑某承建该项目。

此外,2011年2月、2011年10月、2013年3月,王尤魁都在工程项目上给予郑某一定程度的关照。为表示感谢以及让王尤魁继续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2011年下半年,郑某在海口紫荆路附近某咖啡厅一包厢送给王尤魁20万元。2012年春节前,郑某在海口白龙南路某宾馆停车场送给王尤魁30万元,次日王尤魁将其中的20万元退回给郑某,留下10万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郑某请王尤魁跟丹春公司董事长谢某打招呼催付工程款。

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郑某在工程承揽以及工程招标方面,都主动找过王尤魁寻求帮忙。王尤魁通过“打招呼”,让郑某的工程项目获得了“绿色通行证”。其间,为和王尤魁搞好关系及感谢王尤魁帮助承揽上述工程,郑某共计送给王尤魁现金20万元及价值341.1914万元的房产1套。

在庭审的过程中,郑某回忆称,2015年,王尤魁在一次喝茶时提及妻子患病,需要请人专门照顾,想租赁或购买大一点的房子来居住。当时他家楼下正好有一户人家想卖房,便带王尤魁去看了房。他看王尤魁对那套房子比较满意,就决定将房子买来送给王尤魁。为了少缴税,合同价格是180万元,实际价格是230万元,加上税费共花费270万元。郑某就产权登记问题同王尤魁二次商量。王尤魁说不敢登记在自己名下,担心被查,犹豫不定。

后经双方“密谋”,房子先登记在郑某妻子陈某的名下后,其花60万元把房子重新装修。王尤魁入住前,要求与郑某签订假借款协议。郑某让妻子配合,与王尤魁的女儿签订了一份假借款协议。王尤魁将150万元转到郑某妻子的工商银行账户。该150万元转到郑某妻子的账户后,郑某几次让王尤魁将钱拿回去。王尤魁以不缺钱为由让其保管。郑某表示,他送给王尤魁钱和房产,就是为了感谢王尤魁在工程项目上的关照,并和王尤魁处理好关系,让王尤魁继续在工程项目上予以关照。

犯受贿罪获刑11年半

法院审理查明,王尤魁共收受承建商郑某现金60万元、价值341.1914万元房产一套。据王尤魁供述,他收受郑某的60万元,一部分用于妻子治病以及家庭费用开支,一部分交给陈某岛存放。此外,同样因为承揽工程,为表示感谢及让王尤魁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林某分7次共送给王尤魁现金159万元。自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为表示感谢及让王尤魁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陈某分4次共送给王尤魁现金95万元。为表示感谢,2014年9月,周某在海口一咖啡厅包厢人送给王尤魁现金30万元。同年12月,周某又在该咖啡厅停车场送给王尤魁现金30万元,共计6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尤魁身为国有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施工、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现金374万元、价值341.1914万元的房产1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王尤魁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查封在案的受贿房产1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扣押在案(陈某某代王尤魁退缴)的150万元及冻结王尤魁中国银行定期存单102万元,共计252万元,用于抵缴被告人王尤魁的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王尤魁未退还的赃款122万元,继续追缴,予以没收。王尤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海口举办新年 登高健身活动

本报1月1日讯(记者彭桐)今天上午,“中国体育彩票”2019全国新年登高健身大会(海南省分会场)活动在海口秀英区的火山口世界地质...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