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法院执行法官连续2周耐心沟通协商 为百余名农民工讨回476万元工资
本报讯(记者刘毓安通讯员尚善利)1月21日,海口琼山法院执行局收到刘某奎等农民工代表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心系农民工,尽心尽责”几个大字,表达了他们对该院执行法官帮助追讨工资的感激之情。
刘谋奎是一名“包工头”,经常带领一百多名农民工在各处承包工程。2010年,刘谋奎从长沙某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处分包了某房地产项目的部分土建工程,双方约定按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合同签订后,刘谋奎依约完成了分包项目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长沙某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需向刘谋奎支付工程款576万元。2017年9月份,该公司向刘谋奎支付100万元后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刘谋奎多次向该公司催要剩余款项,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于是,刘谋奎向海口琼山法院起诉长沙某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口琼山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须于2018年7月31前支付原告476万元及利息。截至2018年12月,被告仍未履行已生效法律裁定,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无果。
眼看着大家辛苦挣的血汗钱没有着落,2018年12月15日,刘某奎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涉及到农民工的工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院执行局收案后,执行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第一时间找到长沙某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的负责人,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对企业与个人诚信造成的影响做了详细释明,并对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进行了明确解释。就这样,为了帮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安抚农民工,指导其向企业讨薪,一边与企业积极协商,劝导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和他的执行团队连续两周的不懈努力,该公司终于同意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刘谋奎也同意免除部分利息。
2019年1月初,该院从长沙某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账户上划扣剩余的工程款交予申请执行人刘某奎,由刘谋奎及时发放给100余名正等待领工资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为了感谢法官为维护他们权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领到工资的农民工们自发派代表为法官送来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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