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省高院公布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承诺签订安置房购买协议后6个月内为48名拆迁户办房产证却不兑现 海口美兰区政府输官司

海南特区报 2019-01-28 09:42

本报讯1月2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这是省高院自2016年以来第三次公布年度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福州丰达船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诉儋州市政府土地行政补偿案等。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例涉及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等主要业务,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作用,体现了法院裁判在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树立裁判规则、促进依法行政、保护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记者刘柯娜通讯员崔善红林嫩青

案例1

海口美兰区政府

承诺未兑现输官司

因改造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溪北岸旧城区项目,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依法征收拆迁了吴某荣等48人的房屋,并承诺签订安置房购买协议6个月内办理房产证。2011年11月,安置房先后被交付给被拆迁人,但因土地出让金及税费问题,安置房至今未被登记到吴某荣等48人被拆迁人名下。吴某荣等48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海口市美兰区政府履行协调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职责。

一审法院认为,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是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组织实施的行政行为,为被拆迁户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是完整履行安置协议及建设和谐海口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依法应尽的职责,故判决美兰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履行为吴某荣等48人办理涉案安置房房产证的法定职责。

美兰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案例2

一公司状告儋州市政府,被法院驳回

2005年,儋州市政府与永航公司签订合同,在儋州市木棠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不锈钢项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政府保证大井村人员的搬迁安置工作在2006年春节前完成,土地征用与杨家村的安置工作争取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炼钢厂于2007年5月试生产。2008年至2010年,省国土厅多次要求该项目停止试生产调试。此后,永航公司停止试生产调试至今。截至永航公司提起诉讼之日,儋州市政府尚未全部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村庄搬迁任务,双方当事人亦未对何时完成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永航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儋州市政府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并赔偿其各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1.5亿多元。

法院认为,永航公司涉案项目不能继续推进,未能正式投产、设备闲置的根本原因是环境保护问题造成的,不是因为政府没有履行搬迁安置义务造成的。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永航公司的诉讼请求。永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案例3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履行赔偿义务

2014年1月,海口中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冼某智等6名被告人(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部分或全部连带赔偿6名附带民事原告人(被害人)数额不等的经济损失共计17.5069万元。6名被告人均未成年,且分别被判处死缓及十一年、十年、九年、六年、五年十一个月有期徒刑,监护人未能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承办人将该案执行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的减刑结合作释法析理,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监护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被执行人(监护人)为争取减刑假释主动代为履行赔偿义务,目前已执行款项12.042万元发还给申请执行人。

新闻推荐

海口美兰区 提前半年布局宣传移风易俗显成效爆竹远离耳畔安全回到身边

工作人员在进行管理。工作人员进店宣传。工作人员在街头宣传。“不放烟花爆竹好,安全除噪又环保”“让爆竹远离耳畔,让安全...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