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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公布2018年度十大数据

法制时报 2019-01-30 08:16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方茜)日前,省高院对外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数据。

一、全省法院案件量首次突破20万件

2018年,海南三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0414件,全省法院案件量首次突破20万件,同比上升12.22%;审限内结案率为99.88%,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从案件类型来看,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占案件总量8成以上;刑事案件占案件总量的5.92%,呈连续下降趋势,体现了海南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的趋势。

二、法官人均办案184件

2015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112件,司改以来,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连年提高,2018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达184件。其中,法官人均办案最多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法官人均办案已达451件。在案件量激增、执行案件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海南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合力调配审判资源,增加聘用制书记员,充分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等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18年,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5582件,同比上升3.1%;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852件。

三、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6.87%

海南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31945件,审结125882件,审限内结案率99.97%,标的额935.87亿元,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87%,同比上升3.17个百分点。全省法院持续开展特色便民巡回审判,在已有旅游法庭、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等特色法庭的基础上,增设扶贫法庭、城管法庭、物业法庭,加大调解力度,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四、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率100%

在省委的极度重视和省政府的超常规推动下,海南法院干警齐心协力、勠力奋战,2018年全省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共474件,执行到位金额23.35亿元,执行到位率100%,排名跃升为全国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对海南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促进了海南法治政府建设,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13亿元

海南法院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要求涉及民生的案件必须优先执行到位,全年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13亿元,执行到位率上升至82.67%,同比上升8.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577件,为589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1亿元。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32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份。

六、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金额8.7亿元

2016年至2018年,全省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339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中有2947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8.7亿元。通过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督促、强制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拒执空间。社会上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意识明显增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明显减少,海南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18年,海南法院民商事一二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主动履行的有78626件,占比64.40%,同比提升1.96个百分点。

七、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9.73%

海南法院通过建立网络化执行查控系统,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强化办案流程节点监管和督办考核,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9.7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1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办理时间少于全国平均水平32天。

八、24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

近年来,海南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原则,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实现庭审实质化,真正发挥庭审在审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2018年,海南高院联合省政法多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将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分解落实到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全过程,依法对2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目前,海南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九、发放司法救助金1300余万元

近年来,海南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延伸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体系,着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2018年全省法院共为74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21.13万元,其中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78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海南法院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依法认真办理群众上访案件,2018年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47件,决定赔偿12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十、减免缓交诉讼费近6000万元

海南法院始终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着力点,进一步畅通经济困难群众绿色诉讼通道,对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用减免缓手续,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5996.4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103.17万元,同比上升107.26%,让困难群众确实打得起官司。海南法院不断创新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视频开庭、网上信访等信息化系统,试行机器人智能导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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