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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审判职能秉持司法公正 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2018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法制时报 2019-02-27 07:44

“法院开放日”活动暨秀英法院与龙华区政府共建行政诉讼互动机制签署仪式现场秀英法院院长甘文萍在执行专项行动前作动员讲话秀英法院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宣誓活动节假日期间,秀英法院照常在旅游巡回法庭办案点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秀英法院在永庄村村委会进行禁毒公开宣判秀英法院院长甘文萍带队到美东村召开基层扶贫座谈会来自全国各省级法制(治)媒体的31名代表参观采访秀英法院审判创新举措□本报记者黄赟通讯员汪煦川曾洁爽宋秋婷

核心提示

2018年,秀英区人民法院在秀英区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和区人大的指导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秀英区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主动作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有5个集体、23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该院行政庭李会勤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秀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019件,同比下降7.57%,结案12267件,审限内结案率98.86%。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79件808人,结案525件712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以谭某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等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569人。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从重从快审结陈某渊等毒品犯罪案件190件231人;组织2场公开宣判活动,狠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对未成年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庭审教育和庭后帮教,全力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罪犯71人,依法对24人适用非监禁刑,非监禁刑适用率33.8%。完善家事案件审理模式,将社会调查、圆桌审判、温馨调解等工作机制纳入家事审判,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409件,结案8171件;其中,调解结案4473件,撤诉结案616件,调撤率62.34%。妥善审理涉农案件1190件,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该院干警撰写的《肖某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入选第二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23件,审结金融借款等涉金融领域案件305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1件。树立企业家是“自己人”的理念,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打造特色法庭品牌,发挥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和便民联系点功能,多元化解物业纠纷317件;健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诉调对接机制,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高效化解交通事故,调解率达96.88%;继续抓好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服务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50件,结案416件。树立“诉讼案件以简易程序为主,简易程序以当庭宣判为主”的办案理念,制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细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2件,占诉讼案件59%,其中,当庭宣判127件,占已结诉讼案件62%。秀英法院行政审判简易审的做法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认为在落实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方面组织得力、措施到位。采取“三步工作法”,既诉前指导诉中协调判后反馈,妥善审结棚改、拆违等案件20件,主动服务城市更新。如在新海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前后4次派出法官参与拆迁前期对被拆迁户的释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落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常态化,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4宗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问题。

(四)强化审判质量监督。依法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再审案件6件,生效6件,其中,驳回起诉5件,部分改判1件。建立裁判文书审阅、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评查体系,安排专人专司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499件,通过真查真评督促法官公正办案。有5篇文书在全省法院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居海口市基层法院之首。

(五)完善立案窗口建设。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实行电脑随机分案,从源头上堵塞“人情案”“关系案”的漏洞。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通涉自贸区(港)、涉军、涉民生案件立案“绿色通道”,落实文明接待、首办负责、一次告知等责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诉讼引导3万余人次,解答电话咨询2000余人次。注重诉调对接,返聘退休法官参与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案件102件。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制度,发放司法救助金41.9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54.8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次,发放普法书籍1600余本,举办法治讲座3场,在电视、广播、报纸及各大网络媒体案例报道852篇次。邀请海南商业学校、海口市十四中学生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组织永兴镇建群小学32名师生参观省博物馆,开展“青年文明号”助学行动。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2016年以来,秀英法院按照第三方评估要求,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难,执行工作逐年向好,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不断提高。2016年至201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041件,结案7615件,执行到位金额90452.28万元,其中,2018年受理执行案件3311件,结案2885件,执行到位金额63080.78万元,顺利完成“三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任务。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推动构建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秀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秀英区委对法院执行工作作出4次重要批示,区人大常委会批示3次,区人大常委会还对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1次。该院还与区委组织部等10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督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与公安、国土、工商等单位以及21家银行建立联动查控机制,基本实现对主要财产“一网打尽”。与机场、高铁、动车站、银行等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09例,限制2290名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坚持刀刃向内,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出台13项执行工作制度,确保执行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执行案款代管款系统,实现“一案一账号”案款归集管理。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优化立审执流程衔接,强化立审阶段风险告知和保全,注重裁判文书判项的可执行性及立审执沟通协作机制,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将执行审查案件交由审监庭办理,实现执行案件的“分权制约”。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加强执行业务培训,优化执行干警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养。

(三)转变执行工作模式,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组建8个以1名员额制法官带领若干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执行团队,并由法警组成外勤组,统筹推进执行工作。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财产,监督执行,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实施意见》,依法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与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送达、执行、诉调对接联络工作实施方案》,由村委会干部、网格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协助送达和执行,秀英法院通过网格员协助送达这一创新做法也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建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和执行悬赏公告制度,利用今日头条弹窗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提高查人找物能力。全面推行司法网络拍卖,2017年3月启动网拍工作以来,网拍58件,成交54件,成交金额4550.4728万元,确保涉案财产阳光拍卖,实现财产兑现价值最大化。

(四)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积极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持续开展“夏季风暴”等执行专项行动,共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107份,实行拘留23人,有161名被执行人迫于司法威慑主动履行义务,履行金额总计1558.13万元。与海南日报等媒体开展合作,对“执行不能”“拒执罪”案例及执行举措进行宣传689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官做客电视台访谈节目,开展社区普法,利用“两微一端”、公交车站广告牌等开展执行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和措施

(一)试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落实省高院关于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要求,与龙华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会同龙华区政府法制办召开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政府和法院之间行政诉讼互动联络机制,为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此举也得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凤超院长作出批示:“秀英法院主动走访龙华政府,推动行政案件管辖异地改革的作法很好!”

(二)实现院庭长办重大疑难案件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以“再审案件全部办、重审案件部分办、一审案件重点办”为原则,为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刚性要求。2018年,院庭长办案9506件,占案件总数73.02%,通过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真正发挥了院庭长以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办案一线的作用。

(三)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平稳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精简机构3个,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确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线办案人员占比提高到84.33%。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现有40名聘用书记员转制工作。完成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择优招聘16名聘用制书记员。

(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成电子签章系统建设,实现签章全程留痕、“立等可取”,极大地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完成审判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构建起立案、庭审、裁判三个环节深度运用并覆盖法院审判全流程的审判管理平台。推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建设,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集中收发扫描,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奠定坚实基础。试行微信办案,在全省率先尝试通过微信送达法律文书、质证、调解,开通微信缴纳诉讼费服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完善审判流程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985份、执行信息376条,直播庭审77场,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

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筑牢全面发展基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通过各支部专题学习会、院庭长带头讲党课、集中收看省“两学一做”电视夜校、邀请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开展党日参观活动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该院干警的理论文章分获全省法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征文活动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筑牢党风廉政防线。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督察12次,查纠问题3类,约谈32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洁家风建设活动,通过集中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家访、审务督查等形式,实现对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督,牢筑廉洁司法底线。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司法警察的技能培训,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33期,受训796人次。紧紧围绕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等司法实践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提供决策参考。该院课题组按期完成省高院重点课题《<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结项报告。

(四)增强干警服务大局主动性。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通涉贫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妥善审执扶贫领域案件。选派2名骨干驻村扶贫,制定《精准扶贫一户一策脱贫方案》,开展一对一帮扶。组织干警深入帮扶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15次,产业帮扶7户贫困户实现脱贫。主动参与打击“两违”行动推进“六大专项”整治,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巩文巩卫”志愿活动。2018年春节期间,响应区委号召,及时组织志愿者到火车站、港口、汽车站,与全区党员干部一道全力投入春节后返程高峰服务保障工作。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彰显司法公正与自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保障调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以此作为改进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发展的动力,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向人大代表赠阅法治报刊和工作年报,制定《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让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区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共同推进司法公正。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两宗贩卖毒品案件并当庭宣判,敲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第一槌。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信访投诉,共受理信访件41件,化解41件,化解率100%。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让各界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

2019年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向纵深推进的一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秀英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法《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忠实履行司法职责,服务保障好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心工作,持续奋力不断完善法院自身建设,主动作为谱写新时代秀英区人民法院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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