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QQ相约宾馆烧炭自杀 一人自杀死亡 一人被控故意杀人罪
两男QQ相约宾馆烧炭自杀一人自杀死亡 一人被控故意杀人罪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昨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案件,因为负债,犯罪嫌疑人尹某(男,浙江人)与海口一陈姓男子相约到酒店宾馆烧炭自杀,尹某没死,陈某一命呜呼,尹某被控故意杀人罪。
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4月9日,被告人尹某通过QQ认识被害人陈某,二人相约一起烧炭自杀。
同年4月11日凌晨,被告人尹某从浙江抵达海口,与陈某相聚并共同入住海口一家宾馆。4月11日下午,二人用尹某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路某招待所303房。后二人一同到超市购买炭炉及烤碳。12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房间卫生间内开始准备烧炭自杀。陈某拿出安眠药由二人各自服下。因房间卫生间内烧炭产生浓烟,二人身体感到不适,便中途放弃。待烤碳燃烧没有那么多浓烟后,被告人尹某将卫生间内正在燃烧的烤炉转移至房间中,二人继续在床上休息。
4月13日被告人尹某醒来发现被害人陈某的身体僵硬,确认被害人陈某死亡后,其立马收拾行李逃离现场。
2018年4月13日10时29分,被告人尹某打电话报警后便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尹某为陈某自杀提供心理支持,并在实际中提供帮助,应认定尹某故意杀人,但两人没有矛盾,分处两省,因负债相约自杀,是被害人同意下的他杀,对烧炭自杀行为的后果是明知的,情节较轻,建议对尹某在3年至5年有期徒刑进行量刑。尹某的辩护人也称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应由合议庭判决,建议对尹某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法庭未对该案进行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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