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海口交警将调整货车通行区域与时段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自2019年7月1日起,海口交警将对原来施行的货车通行通告的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内容公布如下:
一、货车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二、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三、限行对象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中型(不含)以下货车
1.每日6∶00至9∶00,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6∶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四、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五、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B1017室
(三)咨询及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咨询电话:31366845
六、处罚标准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答疑解惑】
驾驶机动车在单行路上行驶,后方无车可以倒车吗?
答: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10辆小型汽车近期因存在开车打电话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第1款第5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50元处罚,记2分。(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序号日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违法地点
12019/6/2琼A12F91开车打电话蓝天路-南宝路口
22019/6/2琼AML183开车打电话南沙路-海德路口
32019/6/3琼A3X005开车打电话蓝天路-南宝路口
42019/6/4琼A239X2开车打电话海大东门
52019/6/4琼AMK083开车打电话椰海大道靠近龙昆南路
62019/6/5琼AMG177开车打电话和平大道-海甸三路口
72019/6/5琼A01L58开车打电话迎宾大道消防培训基地
82019/6/7琼A63X28开车打电话迎宾大道消防培训基地
92019/6/10琼AMH977开车打电话丘海大道电力村
102019/6/11琼A639F1开车打电话滨海大道五源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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