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一餐馆拖欠工资账户余额“搬家”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2018年4月,秦某平、林某清、林某珠到海口市琼山区某湘菜馆工作。在此期间,餐馆老板没有依法与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三人最后离职,并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该湘菜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2.53万元。海口某湘菜馆拒不履行义务,三人便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查明了案件事实,随即要求该湘菜馆申报财产,但该湘餐馆拒绝申报财产。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餐馆的银行账户,却发现账户中竟然没有一分钱,显然,财产已经提前“搬家了”。
执行法官发现餐馆用“收钱吧”将餐费转至股东严某的银行账户中,并且每天都有钱款入账,法官随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及时将执行款划拨给付给三名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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