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未落户人才 购房社保 降为1年
本报讯昨日下午,海南省完善人才住房、购车政策解读吹风会在海口召开,会上就近期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购车的补充通知》两项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阐释。据悉,海南省将对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购车购房政策方面进行完善,其中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在购车方面可以参照海南省居民购车条件申请购买新能源小客车。记者钟起的
住房
无房未落户急需紧缺人才,可买1套房
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了人才住房政策:
一是对普通人才给予购房政策支持。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是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购房政策支持。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注: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三是对柔性引进人才购房给予支持。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解读
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规追责
据介绍,《通知》出台的目的是进一步支持引进人才在海南省购房置业安家,解决好人才住房问题,使人才在海南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同时,《通知》坚持“房住不炒、服务人才”的原则,与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方向保持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房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避免投机炒房。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规追究责任,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海南省继续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
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海南省将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制转让等一系列严格的调控措施,继续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控房地产,促进海南经济和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通知》出台后,目前海南省关于人才购房的政策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引进人才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二是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琼建房〔2019〕94号)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人才,可按规定购房;三是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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