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琼0105执恢18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段佳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秀民二初字第5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段佳慧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定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至2019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合(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段佳慧名下位于海口市府城镇北官西村恒昌花园C幢第2层204房(不动产权证号:HK069073)。
特此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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