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猫”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一“醉猫”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2018年11月21日5时许,当事人程某洪(男,35岁)饮酒之后,步行进入海口市秀英区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当程某洪行走至该高速公路593KM路段时,由南往北方向横过道路。正在此时,当事人吕某康(男,25岁)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往西方向经过该路段。吕某康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与程某洪发生碰撞,导致程某洪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经海口交警支队检验,死者程某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等证据证实,此事故发生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程某洪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二是吕某康驾车时,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未能确保安全驾驶。但程某洪的违法行为在此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因此,海口交警支队认定程某洪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吕某康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海口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通常保持高速行驶状态,因而,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人切记不可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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