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0〕15号 关于征询权属异议的通告
郑世江、郑光武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上坡村二巷7号,宗地四至为:北至蔡桂美用地;东至刘棠华用地;南至巷道;西至巷道,土地总面积为180.64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郑世江、郑光武。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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