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曝光一批酒驾人员名单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赵莎)喝酒不开车,本该是每个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的规则,可总有一些人不当回事,酒后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今天,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一批近期酒驾人员名单,提示广大驾驶人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
据介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此次曝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饮酒驾车。
根据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人员名单
1李某华4224001967****821X
2王某孝4306231970****1211
3林某健4600251996****0037
4范某大4601001965****181X
5廖某峰4600301983****0917
6欧某4601031980****001X
7叶某君4601021989****2413
8梁某龙4600261993****0019
9官某旺4600061986****2616
10王某响4600281999****5631
11陈某4601001970****0312
(名单由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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