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实行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海口民政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7月24日,海口市民政局发布公告称,为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婚姻登记服务,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自今年9月1日起,拟在全市实行跨区办理婚姻登记,即海口市户籍居民可在全市任一区级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据了解,为给海口市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婚姻登记服务,海口市民政局拟在全市实行跨区办理婚姻登记。为稳妥做好该项工作,该局起草了《海口市民政局关于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告表示,海口市4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指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琼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美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含各镇婚姻登记点)可按规定受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根据公告,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海口市户籍居民,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就近到全市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相关婚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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