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7月30日起可网上申请学位
本报讯(记者李崇育)7月30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消息,根据《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7月30日起,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在网上申请学位。
据悉,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的时间是7月30日—8月6日。根据要求,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记入学信息。“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录入口包括“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码上办事APP和椰城市民云APP。
根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海口市城区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如实登记入学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的,视为放弃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因特殊情况错过登记的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可以申请的四个渠道均于上午8时开通。海口市教育局表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即可,学位申请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8月6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8月8日起,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进入线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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