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产品 海口一汽配商行被罚款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海口秀英穗发发汽配商行因销售不合格的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近日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200元。
据了解,5月12日,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安全科移送案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海口秀英穗发发汽配商行销售不合格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汽配商行销售的海南鑫蓝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穗发发汽配商行2019年12月4日购进了100桶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进货单价为18元/桶,进货总金额为1800元。
今年3月29日,该汽配商行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将这批不合格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全部退还给海南鑫蓝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退回产品数量为71桶。截至该批产品退回时,已经销售了29桶,销售单价为22元/桶,销售总金额为638元。该汽配商行购进的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货值金额2200元,销售违法所得116元。
7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海口秀英穗发发汽配商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116元,罚款2200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王晋武王雪鸽)8月10日,海口中院组织副科级以上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伸手必被捉之三》和《破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