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拟出台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信用等级低将停止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权限资格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臧会彬)28日,海口市住建局官网公示《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今后海口房地产中介行业将实施信用等级量化评分,年度信用分值不足70分者将被评定为D级(差)房地产机构,将停止其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权限资格。《办法》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9月8日。
《办法》明确,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信用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管理,记分规则按照《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记分标准》执行。记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恢复信用基准分并重新记分。当年的12月31日总得分即为年度信用分值,按年度信用分值及《办法》规定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为A级(优秀)的将被开通“绿色通道”,在办理房地产中介类业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优化行政监管,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或者免于日常检查;在各交易大厅公示A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享有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表彰活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时优先考虑或者推荐等。信用等级为D级(差)的将被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良行为,停止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权限资格;同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限制参加各类行业奖励评比资格,从业人员不得担任新成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在本市级纸媒、行业权威报刊或者其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媒体信息平台予以曝光等。
同时,《办法》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当年度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或者当年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列入当年度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对象范围。
4个等级
A(优秀)
年度信用分值为90分以上(含90分);
B(良好)
年度信用分值为80分(含80分)-89分;
C(一般)
年度信用分值为70分(含70分)-79分;
D(差)
年度信用分值不满70分,或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当年度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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