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物品领取告知书
李俊慧、陈大雄:
关于你在海口市美兰区和风家园项目(下本岛村)征收现场编号ZC-75/XZC-165、ZC-53、ZC-11/XZC-167屋内的物品,已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存放于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绿地城-悦城小区1-1702和1-1802及1-1804。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61号江东动迁工作指挥部二楼和风家园项目指挥部办理移送手续并到悦城小区领取物品。移送物品中有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联系人:陈民联系电话:0898-65778071
单位地址:美兰区琼山大道61号江东动迁工作指挥部二楼。
附:移送物品清单(请联系指挥部)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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