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决定送达通告
海口市龙华区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以下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
为本项目改造的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14日作出《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部分)征收通告》。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部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对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决定的以下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详见附表)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其房屋实施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现依法通告送达。请房屋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海口市龙华区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指挥部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补偿决定,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又不搬迁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海口市龙华区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指挥部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永兴街44号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898-66232557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9日
序号现场编号被征收人房屋坐落1A3-1王清江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139号2A4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138号(现场征收编号A4)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138号3A16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131号(现场征收编号A16)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131号4B46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20号(现场征收编号B46)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20号5C34王妚洪李凤姑海口市龙华区永兴街67号6C42海口市龙华区永兴街72号(现场征收编号C42)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海口市龙华区永兴街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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