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龙华〔2021〕120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局拟将C-7-1项目中未知权属确定为国有土地(附图)。
凡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予以确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8513767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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