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摆卖电动车被责令整改》(详见本报4月22日10版) 记者昨日回访发现 占道经营现象仍存在
□记者李波
本报讯海口秀英大道中段一侧,多家电动车车行存在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本报4月22日相关报道刊发后,秀英街道办城管中队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执法,责令占用公共停车位售车的商家进行整改。
昨日中午,记者到该路段回访发现,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摆卖电动车的现象仍存在:多辆在售崭新电动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插有“二手车”字样纸牌的车辆仍被摆放在公共划线车位内销售。
随后,记者向秀英街道办城管中队反映了相关情况。该中队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对涉及占道经营的车辆进行统计,经请示该部门上级领导,决定对涉事的8家商户进行现场处罚,每家罚款200元。
一名执法队员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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