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海南新闻> 正文

“禁烧区”内露天烧烤最高罚两万逐步限制外来车辆进岛数量《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海南特区报 2018-08-10 21:52

本报讯昨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就《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意见稿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业源和移动源,以及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禁止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禁止新增新建燃煤锅炉和燃煤发电项目,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予以处罚或追责。

8月9日至15日征求意见期间,市民可通过信函: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714房(邮编570203),电子邮箱:hainandqc@126.com,传真:0898-65313255等方式反馈意见。记者林文星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禁止无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

《条例》意见稿指出,海南省实行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对其排污行为负完全责任,自主记录、自证守法,构建闭合的证据链。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擅自拆除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环保信用,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纳入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

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推行去煤减油,逐步淘汰现有燃煤机组

《条例》意见稿指出,全省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去煤减油,逐步推进“绿色能源岛”建设。禁止新增燃煤发电项目,逐步淘汰现有燃煤机组。禁止进口、销售和使用石油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在禁燃区外,鼓励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单位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工业源污染防治:

在人口集中地区不得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条例》意见稿指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新建燃用天然气等能源的锅炉、窑炉等设施,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的行业标准实现低氮燃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锅炉整治计划逐步淘汰燃煤锅炉。不符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要求的其他燃烧设备,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全省工业锅炉禁止直接燃用未经加工的农林废弃物、废弃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家具等其他固体废物。

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食品加工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或者升级改造。

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存量非电动车递减淘汰方案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全面纯电动化,制定存量非电动车递减淘汰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海南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逐步限制外来车辆进岛的数量。

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申请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文件中应当包括扬尘污染的评估和防治措施,否则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不予受理。专用码头、集装箱码头以及其他易产生粉尘的码头,实施分区作业,堆场进行全密闭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系统防治扬尘污染。

禁止在居民楼新建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

除特色餐饮外,餐饮场所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农林废弃物,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的长效监管机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抽测。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并全面禁止槟榔土法熏烤。引导槟榔加工业规模化聚集化发展,推广节能环保型槟榔烘烤技术。

在烟花爆竹、祭祀等方面,《条例》意见稿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方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止在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香,积极推广环保香。

法律

责任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

《条例》意见稿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出现盲目决策,致使大气环境遭受破坏、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况,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对相关排污单位,如出现无证排污或不按照许可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排放禁排污染物、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使用高污染燃料等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烧高香、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推荐

大树·妈妈

□海南农垦直属第一小学五(1)班陈奕东十岁那年,淘气的我,趁大人不注意,爬上了小区里一棵十米高的大榕树。这是小区里...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