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南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升级 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涉税失信行为
2018年7月,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经询问得知因为逃税其已被列入税收“黑名单”。迫于各方压力,在随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鲁某筹措资金1000万余元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全部缴清。
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是纳税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这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海南自贸区建设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加大信息共享
打牢联合惩戒体系的管理基础
信息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海南税务局通过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展跨部门信用信息应用等方式,与银行、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信息合作与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信用信息的联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完整和实时更新,为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南税务系统已累计向银监部门推送64万条纳税信用信息,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与银行授信有机结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停止向“黑名单”企业发放贷款127户,同时向325户纳税守信企业发放了近389笔"银税互动"相关产品贷款,树立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映衬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陈敏建说,通过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执法信息资源判研共享,加强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联合组织和沟通配合,可以有效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海南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自2014年10月开展以来,截止2018年10月累计有100多户企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并向公安、法院、工商等各参与单位进行推送,由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对当事人采取惩戒措施,追回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亿多元,联合惩戒效果显著。
加强部门协同
构建“逢推必办”税收失信惩戒格局
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政府各部门的数据共享、监管支持、协调配合、分工落实。
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联合惩戒“双扩围”的要求,海南省税务局与省发改委启动了联合惩戒工作升级版建设,联合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联合惩戒部门由21个增加到34个,联合惩戒力度持续加大。出入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等众多部门,对推送的失信企业全面采取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以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关乎企业或个人切身利益的惩戒措施,强大合力真正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处长韩芳说,虽然我们和税务部门履行着不同职责,但都承担维护税收安全的共同使命。
截至目前,海南历年曝光的税收失信企业已达1600余户,多方协作成功阻止涉案自然人出境483人,128户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标准的企业在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后,已向联合惩戒单位推送实施融资授信等多种惩戒措施,包括不给予发放贷款、财政拨款近上百亿元,极大地震慑了税收违法企业。
凝聚舆论压力
放大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效应
社会舆论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推动力量。省税务部门首先通过各类平台,对偷税、漏税以及欠税等失信行为,特别是对欠税行为中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曝光,涉及企业个人的信息曝光更是有效避免了税收违法者“金蝉脱壳”。其次,借助办税厅、银行服务点等公共服务网点,通过LED屏幕进行滚动播报,最大限度发挥出了舆论惩戒的作用和威力,从而给税收失信企业和个人带来沉重的舆论压力。
据统计,在进行税收违法“黑名单”曝光后,30%的被曝光企业迫于压力已主动接洽税务机关,积极处理纳税义务和申请撤销曝光。
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张鹏飞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高标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扩大“黑名单”联合惩戒影响力,加大税收违法代价,在“管好”上创新发展积极作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服务海南自贸区建设,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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