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将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企业开办时间 压缩至5个工作日2019年底前,省市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南国都市报11月28日讯(记者黄婷)明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民生事务等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今年底前,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2018年底前,将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5个工作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
《意见》指出,海南省将进一步压缩减少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2019年底前,省市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不动产登记等明年底前网上可查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首先,省直各部门要将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在一个处室办理,并统一全省本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
同时,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表)并公布,2019年底前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企业开办时间缩至5个工作日
《意见》指出,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涉密、安全、场地限制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提升服务理念,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省要在2018年底前将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5个工作日,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实施“多评合一”“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网运行”等制度。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加强乡镇、村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完善乡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明确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意见》指出,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按照“功能提升、内容扩展、服务延伸”的要求,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海南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构建全省互联互通、政务信息共享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意见》指出,2019年2月底前,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方便入网办事;出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解决企业群众跑窗口送原件问题;加大部门事项进网和网上办理的推广和督查力度;切实做好电子证照库的建设和推广使用,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完善申请材料和办事结果邮政送达体系建设,减少企业群众跑大厅送材料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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