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举办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培训班的温馨提示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扣缴申报流程,我局将举办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将于12月下旬开班,参加的人员是2019年1月6日前发放1月工资且有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扣缴义务人。请满足上述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于12月23日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我局将尽快通知您培训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6日后发放1月工资的扣缴义务人,我局将根据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感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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