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施细则征民意 测试车辆需买 500万元保险
□记者刘兵
本报讯省工信厅1月17日印发《海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逐渐开放与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状况相匹配的道路测试区域,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从研发测试向示范应用和商业化推广转变。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7日。此举预示着海南省即将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开启核验办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指出,测试主体应为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保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测试驾驶人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经测试主体自动驾驶培训,熟悉自动驾驶测试规程等。测试车辆需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同时,测试车辆应具备车辆状态在线监控功能,能够实时回传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和车辆速度、加速度等数据信息。
每辆测试车辆对应固定的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互换。测试周期一次不超过12个月。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置记录的运行数据应保存不少于3年,以备第三方授权机构检索调阅。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测试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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