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海南省6000余个小客车增量指标将到期不使用将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本报讯(记者洪光越)8月9日,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发布通告称,截至今年8月26日,将有6000余个增量指标未使用面临作废,提醒这些指标持有者于本月26日前购车办理登记。否则指标作废后,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小客车调控管理办法规定,增量指标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8月26日举行第一次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后,到今年8月26日止,将有第一批增量指标到期。从目前统计看,有6000余个指标还未使用。
省小客车调控办提示,请在2018年8月26日通过摇号获得增量指标的群众,在2019年8月26日前购置车辆,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前往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逾期未购置车辆登记上牌的,将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有关“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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